i黑馬:近日樂視起訴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盜播其《后宮甄嬛傳》、《失戀33天》等十部影視作品取得勝訴,在以上案件中,占七成的作品被海淀法院判決為小米盒子將承擔連帶責任。此為所有起訴小米盒子盜播案件中,首次取得勝訴的案件,即未來只要內容提供方侵權,終端生產商也將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小米的“盒子夢”一波三折。曾因牌照問題被廣電總局叫停,找到牌照方CNTV傍身“起死回生”后,又多次撞上了盜播的“槍口”,先后被湖南衛視、優酷、樂視等起訴侵權。
近日樂視起訴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盜播其《后宮甄嬛傳》、《失戀33天》等十部影視作品取得勝訴,在以上案件中,占七成的作品被海淀法院判決為小米盒子將承擔連帶責任。
從此前多家視頻網站起訴的時機來看,正值小米已從手機屏跨入布局客廳屏,索賠的意圖背后,一方面是為了維權,另一方面也意在版權戰背后的“客廳戰”。
據了解,近日樂視起訴小米科技盜播一案,是在所有起訴小米盒子盜播案件中首次取得勝訴的案件;該案件的勝訴意味著未來在盒子終端,即便為內容提供方侵權,終端產商也將相應的責任。
根據海淀法院相關資料,在樂視網[0.32% 資金 研報]起訴小米盒子侵犯其信息轉播權的十部作品中,《金陵十三釵》、《我是特種兵》,《醫者仁心》、《當婆婆遇上媽》、《男人幫》、《山楂樹之戀》、《宮鎖心玉》7部影視作品,法院判決小米公司賠償樂視網損失15萬元。
在這一系列案件中為典型的是樂視訴小米盜播《甄嬛傳》一案,樂視享有《甄嬛傳》電視劇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,而為小米盒子向公眾提供點播服務,侵犯了樂視的合法權益。
實際上,此前曾有包括優酷等在內多家公司起訴小米盒子盜播,但小米公司的回應則是,自身只是硬件制造商和銷售商,并非內容提供方,內容由未來電視公司單方、全權負責審查后,通過集成播控平臺和網絡直接提供給終用戶,因此不存在侵權行為。
為何此次,海淀法院判定小米盒子必須承擔侵權責任?
在《財經日報》記者獲得的海淀法院相關判決書中顯示,小米公司雖然只提供硬件和技術服務,但其作為與未來電視公司進行單一指向性合作的企業,以提供海量正版作為主要宣傳內容,利用互聯網電視平臺宣傳推廣自己的產品和服務,并通過其米幣系統為該平臺提供收費服務,與未來電視共享收益。故小米公司應對侵權損害擴大的部分承擔連帶責任。同時小米公司以廣電總局的行政要求為由,對顯而易見的侵權行為不采取必要措施,如此做法有悖于廣電總局頒發行政規章要求的初衷。
雖然該案件判賠的金額不大,但該案件標桿性的意義要遠大于經濟意義。本案原告代理人北京東衛律所吳子芳律師認為,此案件突破原判,裁定小米盒子具有連帶責任,這也意味著法院已經認定不管是終端生產商,還是內容提供方有侵權行為,都將要承擔責任,也就是說,未來所有的公司都不能以自身為終端生產商為借口,對內容提供方盜播的行為視而不見。
對生產電視盒子的企業而言,“賣盒子”某種意義上等同于“賣內容”。智能電視行業的相關專家認為,此判決對于今后電視盒子和互聯網電視的發展具有風向標意義,讓一些打著聚合或者平臺合作的盒子、電視的生產廠家明確了侵權的紅線,有利于正在爆發的互聯網電視行業的健康發展。
而此次判決盡管賠償數額不大,卻對小米提出了一個嚴峻的問題。假設小米盒子和電視沒有內容支撐,那就變回傳統電視,市場競爭乏力。特別是在視頻網站格局已經基本確立,小米若無一線視頻網站內容的支撐,很難在盒子和電視上有所作為。
三網融合研究專家、融合網總編吳純勇則對《財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 “特別是隨著中國OTT盒子市場、智能電視市場及其他信息傳輸通道的迅速崛起,這樣的侵權案件也將由目前的單一化向多元化、復雜化轉變?!彼A計,無論是OTT盒子還是智能電視,其核心的信息傳輸通道為互聯網,其監管難度大大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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